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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的五处浙江海事审判元素
2021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报告》暨典型案例,这是最高法院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实践展示,也是人民法院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总结。
在这份报告中,共有五处浙江海事审判元素受到关注和采纳:
一
公正裁判服务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依法审结浙江隆达不锈钢公司与穆勒-马士基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再审案,确立了托运人变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受公平原则约束的裁判规则。
首次入选 | 宁波海事法院审判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专题指导性案例
【平等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诉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二
依法维权推动绿色美丽长三角建设
宁波海事法院依法审理“佐罗号轮船碰撞导致矿物油泄漏案”,维护我国海洋环境安全。
外轮相撞漏油污染海域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船东赔偿4600余万元
三
有力举措推进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建设
浙江法院制定《关于为我省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推进“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建设的意见》,建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信息专报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特邀咨询专家聘任仪式在宁波海事法院举行
四
创新机制发挥海事行政调解的社会治理作用
宁波海事法院设立全国首个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五
一体改革推动专业化海事审判机构建设
推动宁波海事法院海事刑事案件管辖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合作机制,有序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
编辑:张鹏飞